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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与结题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20)4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承担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单见附件3)
二、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交中期考核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及项目中期检查表(PDF电子版);
2)项目中期检查表中填报“成果产出”的支撑材料,包括已发表的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来源的学术论文、著作或提交上级部门的研究报告、依托申报并立项的科研项目及获批的知识产权等其它成果(PDF电子版);
3)“项目中期检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中期考核材料请按文件名称(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或项目中期检查表)+项目负责人命名。
3.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成果产出”的支撑材料及项目中期检查表(PDF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byfykyk@126.com ,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报送至一附院科研部。
4.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3月21日上午12:00前。
对不能按期提交考核材料的项目,将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关于印发《蚌埠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字(2020)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与结题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20)49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附件:
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科研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