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教研室:
按照教育部及省学位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院字〔2011〕6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现开展201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院字〔2011〕66号)(附件1)认真组织遴选工作,并对照遴选条件,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及其填写的《蚌埠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科学学位)》(附件2)、《蚌埠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专业学位)》(附件3),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2.每位导师一般只填写一个主要研究方向,且每位导师拟招收科学学位人数和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合计不超过3名;研究方向不宜过窄。多个导师填写的实质相同的研究方向,需归并为一个方向。
3.《蚌埠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统计汇总表》(附件4)由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在审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的基础上汇总填写,如硕士学位授权点对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有特殊要求的,请同一专业尽量保持一致。
4.《蚌埠医学院2013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5)由各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每位申请人填写的《蚌埠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科学学位)》和《蚌埠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专业学位)》录入信息,并上报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
5.为了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及上报时间,请各部门务必于
特此通知。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