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研究生导师: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导师队伍的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完善和落实导师负责制,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学校对导师培养和指导研究生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以考核促管理,以导师队伍建设推动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聘的全体研究生导师。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导师的职业素养、学术水平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内容。业绩成果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
2、考核方式以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务求实效。
四、考核程序
1、研究生导师个人填写《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附件1)和《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交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学位点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削减招生名额和带教计划。
2、学位点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进行自评打分,审核导师所填考核表内容的真实性,对研究生导师的自评分数进行复核测评打分,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后,将考核结果意见及汇总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3、由学校组织成立导师考核组,对各系、部、医院报送的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进行复审,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导师评聘的主要依据。
2、按学科专业和一定比例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由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停招二年并酌情扣除导师津贴。若重新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时,按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 和遴选程序申报。
考核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导师考核为不合格:
1、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2、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
3、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
4、科研造假、学术腐败、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出现教学事故、重大医疗事故或违法违纪者;
6、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累计2人次不合格者;
7、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家或安徽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者。
8、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不合格者。
六、材料报送
4月10日前,各教研室需将签字后的附件1《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附件2《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评分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以及附件3《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加纸质版报送至一附院科研处(电子邮箱:byfykyk@126.com)。
附件:
科 研 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