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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各教研室,研究生导师: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导师队伍的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完善和落实导师负责制,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学校对导师培养和指导研究生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以考核促管理,以导师队伍建设推动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聘的全体研究生导师。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导师的职业素养、学术水平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内容。业绩成果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

2、考核方式以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务求实效。

    四、考核程序

1、研究生导师个人填写《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附件1)和《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交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学位点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削减招生名额和带教计划。

    2、学位点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进行自评打分,审核导师所填考核表内容的真实性,对研究生导师的自评分数进行复核测评打分,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后,将考核结果意见及汇总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3、由学校组织成立导师考核组,对各系、部、医院报送的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进行复审,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导师评聘的主要依据。

2、按学科专业和一定比例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由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停招二年并酌情扣除导师津贴。若重新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时,按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 和遴选程序申报。

考核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导师考核为不合格:

1、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2、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

3、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

4、科研造假、学术腐败、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出现教学事故、重大医疗事故或违法违纪者;

6、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累计2人次不合格者;

7、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家或安徽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者。

8、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不合格者。

六、材料报送

    4月10日前,各教研室需将签字后的附件1《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附件2《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评分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以及附件3《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加纸质版报送至一附院科研处(电子邮箱:byfykyk@126.com)。

附件:

附件1: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doc

附件2: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评分表.doc

附件3: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汇总表.doc

附件4:期刊及课题类别参考表.doc

                                                                                                科 研 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友情链接: 安徽省卫健委| 蚌埠市卫健委| 蚌埠医学院| 安徽教育网| 健康报网| 中国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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