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活动管理,促进医疗技术的提高和医护人才的成长,加速知识更新,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的学术活动,专指学术交流研讨会议、以获取学术信息或进行学术合作为目的的参观、访问、考察、调研、讲学及学术交流等活动。在不影响医院和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医院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学类大型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
二、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范围:
(1)所参加的各种学术活动原则上应由本市、本省、跨省协作区或全国的医学会、管理学会、中医药学会、药学会、检验学会、护理学会或国家核心专业杂志编委会等组织,其他省市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的市级学术活动原则上不予参加(专家受邀讲学除外);
(2)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3)安徽省省级及以上新技术、新项目研讨会;
(4)本院缺项的学术研讨会;
(5)在我院专科建设范围内,或社会效益、技术效益显著,或科室已具备近期开展的条件,学习后即能开展新技术项目的学术活动。
三、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应专业对口,专业不明确的综合性学术会议、多学科会议或带有旅游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参加。因有论文被学术活动会议录用需参会的,必须为第一作者。科室同时有两篇或两篇以上被同一会议选用的论文,只准一人参加会议,同时有两篇或两篇以上被同一会议交流并被安排大会发言的论文,可多人参加会议,人员由科主任选定和安排。医师公开发表的同一主题的论文不同时间被不同级别会议选用 (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会议 )可参加两次省级或以上学术活动。
四、审批的权限和手续:
凡申请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人员,原则上需提交正式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函,按下列不同情况办理审批手续:
1、一般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经医务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参会;
2、科主任、科副主任或三人以上外出参加同一学术活动需经分管院长批准,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同意;
3、科室公派参会且自行解决全部学术活动经费者,需按程序审批,否则视为私自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4、凡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者需经院长审批同意。
五、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必须在返院后两周内在本科室为相关专业人员做会议情况汇报和专题学术讲座,参会材料应为科室共享,以促进本科室人员对本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讲座人员需填写《蚌医一附院学术活动讲座汇报简表》,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备案后方能按规定报销费用。
六、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从本科室的学术活动经费中支出。科主任应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跨年度预支。费用支出要严格遵守医院的财务报销制度,超支或超标费用个人承担或从本人科研经费或学科建设经费中报销;参会医务人员报销费用必须经相关部门和领导签字同意,医务科和经济管理科登记后,财务科方可予以报销费用。
七、以研究和开发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为目的的学术活动和医院统一安排的业务活动其管理办法由医院另行规定。其他未尽事宜由医务科负责解释。以往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